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3 條

十三、前二點情形,法院得不另立卷宗,而於原卷宗加添新卷面,或將新立之卷宗字號數標於原卷宗號數之右側。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3條規定,當該案件符合前述兩點情形時,法院可以不另立新的卷宗,而是在原有卷宗上加添新的卷面,或是在原有卷宗號碼的右側標注新的卷宗號碼。 根據最新的「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此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將相關的案件文件集中在原有的卷宗中,不另外增加卷宗數量,以減少文件管理上的麻煩。這樣的作法可以保持案件的整體性,方便法院和相關人員查閱和管理案件資料。 例如,一個案件原本是以A字號卷宗進行處理,當有新的相關文件需要加入時,法院可以直接在A字號卷宗上添加新的卷面,或是在A字號卷宗的右側標注一個新的卷宗號碼,比如說A-1字號卷宗。這樣就可以將新的文件與原有的案件文件連接起來,方便管理和查詢。 這樣的作法可以提高文件的整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卷宗數量,並且確保相關的案件文件都能夠集中在一起。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