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十一、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報結之: (一)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者。 (二)撤回更生、清算之聲請者。 (三)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指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五項、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一項之法定事由而裁定開始清算者。
七十一、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報結之: (一)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者。 (二)撤回更生、清算之聲請者。 (三)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指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五項、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六十五條第一項之法定事由而裁定開始清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