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於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報結之: (一)撤回或裁定駁回聲請。 (二)裁定免責或不免責。 (三)裁定撤銷更生。 (四)裁定延期清償。 (五)裁定撤銷免責。 (六)裁定復權。 (七)撤銷復權。 (八)許可追加分配。
從提供的情境中,無法找到與「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 72 條」有關的資訊,因此無法回答此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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