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列民事事件,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行專家諮詢: (一)因醫療糾紛涉訟者。 (二)因營建工程涉訟者。 (三)因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電路布局、營業秘密涉訟者。 (四)因海洋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水污染、輻射污染、噪音管制、廢棄物清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飲用水管理、環境用藥管理涉訟者。 (五)因證券交易、銀行金融管制涉訟者。 (六)因海商法之法律關係所生之爭執涉訟者。 (七)因勞動事件涉訟者。 (八)因商業事件涉訟者。 下列民事強制執行事件,執行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行專家諮詢: (一)船舶或航空器執行事件。 (二)交付子女或子女會面交往執行事件。
根據法院諮詢專家要點第2條,法院在下列民事事件中認為必要時可以依職權行專家諮詢: 1. 醫療糾紛涉訟者:在醫療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醫學專家的意見來幫助判斷是否存在醫療疏失或爭議。 2. 營建工程涉訟者:在營建工程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工程專家的意見來判斷工程品質、施工合規性等問題。 3.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電路布局、營業秘密涉訟者:在知識產權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相關專家的意見來判斷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爭議。 4. 環境污染相關涉訟者:在環境污染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環境專家的意見來評估是否存在污染和環境風險。 5. 證券交易、銀行金融管制涉訟者:在證券交易和銀行金融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相關專家的意見來評估金融交易和監管問題。 6. 海商法相關涉訟者:在海商法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海商法專家的意見來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和判斷法律爭議。 7. 勞動事件涉訟者:在勞動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勞動法專家的意見來幫助判斷勞工權益、雇主義務等問題。 8. 商業事件涉訟者:在商業相關的訴訟中,法院可以諮詢商業專家的意見來解釋商業合約、商業習慣等相關問題。 此外,在民事強制執行事件中,當執行法院認為必要時,也可以依職權行專家諮詢,特別是在船舶或航空器執行事件以及交付子女或子女會面交往執行事件中,法院可以諮詢相關專家的意見來幫助執行裁定的執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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