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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諮詢專家要點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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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家應本於良知及專業確信,提出專業意見供法院參考,不參與事實認定及法律判斷。 法官或司法事務官向專家諮詢,得以電話、請其到院或其他方式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諮詢專家要點第9條,專家的角色在於提供專業意見供法院參考,但不參與事實認定及法律判斷。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諮詢專家時,可以透過電話、要求專家到庭或其他方式進行。相關資料尚未提供該法條的具體解釋或範例。

  • 司法事務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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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諮詢專家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諮詢專家要點第 9 條規定:「九、專家應本於良知及專業確信,提出專業意見供法院參考,不參與事實認定及法律判斷。 法官或司法事務…」(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諮詢專家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