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宿舍管理要點 第 2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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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要點未規定事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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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規釋義,司法院及其所屬各機關宿舍管理要點第28條規定,對於本要點未規定之事項,應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這表示該條款是要求當宿舍管理要點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應該參照相關法律規定來解釋相關事項。具體應參照哪些法律規定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舉例來說,如果宿舍管理要點沒有明確規定關於退休人員繼續居住宿舍的情況,則可以參照相關的退休法規或住宅管理法等相關法令來判斷。具體應參照哪些法律規定,則需要依據具體的法律情況來決定。 參考資料:司法院行政院公文釋規事項解釋(最新版本)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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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