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58

快速跳轉

一五八 (引用證據與卷載資料應相符) 判決書所引用之證據,應與卷載資料相符。例如被告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之事實,並未自白,判決理由內即不得謂被告對於犯罪事實業經供認不諱。 (參照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二七八二號判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中的法條第158條,法院在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時應注意證據的引用應該與卷載資料相符。換言之,判決書所引用的證據,應該在案卷中有相對應的記載。舉例來說,如果被告對於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並未自白,判決書的理由部分就不應該描述被告已經供認了犯罪事實。(參照最高法院29年度上字第2782號判例)。

  • 證據名詞
  • 被告名詞
  • 自白名詞
  • 判例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58 條規定:「一五八 (引用證據與卷載資料應相符) 判決書所引用之證據,應與卷載資料相符。例如被告對於犯罪…」(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15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