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5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十六 (偵查中經檢察官命具保之被告逃匿者,其保證金之處理) 檢察官依刑訴法第九三條或第二二八條命具保之被告在審判中逃匿者,應由法院依刑訴法第一一八條第一項處理之。 (刑訴法九三、一一八、二二八、一二一) 。
五十六 (偵查中經檢察官命具保之被告逃匿者,其保證金之處理) 檢察官依刑訴法第九三條或第二二八條命具保之被告在審判中逃匿者,應由法院依刑訴法第一一八條第一項處理之。 (刑訴法九三、一一八、二二八、一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