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57

快速跳轉

五十七 (羈押逾刑期之釋放) 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將被告釋放。但檢察官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者,得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出海。(刑訴法九三之六、一○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3之6和第109條,當案件經上訴後,如果被告的羈押期限已經超過原審判決中的刑期,法院應立即撤銷羈押,釋放被告。然而,如果檢察官上訴是為了被告的不利益,法院可以命令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出海。 參考資料: 1. 衡平晚報 - 最高法院民事庭 93年度訴字第17號判決 2.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刑事訴訟法”的一些新制度

  • 羈押名詞
  • 上訴名詞
  • 被告名詞
  • 撤銷羈押名詞
  • 具保名詞
  • 責付名詞
  • 限制住居名詞
  • 限制出境名詞
  • 刑訴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7 條規定:「五十七 (羈押逾刑期之釋放) 案件經上訴者,被告羈押期間如已逾原審判決之刑期者,應即撤銷羈押,…」(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