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 第 28 條
二十八、重大刑事案件內容繁雜者,承辦法官得報請院長斟酌停分新案。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內容,並沒有提及「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第 28 條」,因此無法針對該法條進行逐條釋義。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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