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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2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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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法院與檢察署對同一
被告
均有
通緝
案,被告由法院
緝獲歸案
時,應通知有通緝案之檢察署;被告由檢察署緝獲歸案時,法院受通知後,應向其聯繫
借提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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