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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2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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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司法警察
機關緝獲數法院、檢察署均有
通緝
之
被告
,如將該被告移送其中某一法院、檢察署時,應同時通知其他法院、檢察署,並在移送書內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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