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五、通緝書依法應由院長簽名,發布通緝時,應檢具全部卷證送由院長(或其指定之庭長)詳閱,從嚴核定。
根據上述提供的信息,根本無法找到關於"法院辦理通緝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的相關內容。所以對於這一問題的回答是:我不知道。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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