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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停止羈押及再執行羈押注意要點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一、法院得視案件進行情形或其他必要情事,依聲請或職權撤銷或變更所命被告應遵守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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