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9

快速跳轉

九、研修宗教教義之外籍人士入境及研修期滿出境時,宗教團體應於七日內函知宗教主管機關,如為地方政府,並副知內政部。 研修宗教教義之外籍人士有休學、退學、轉學或變更、喪失研修資格或行方不明者,宗教團體應於事實發生後三日內函知內政部移民署及其當地服務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副知各該宗教主管機關及內政部。 宗教主管機關應自前項情事知悉日起十日內,將外籍人士入學及前項學籍變更等資訊,登錄於內政部建置之全國宗教資訊網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宗教團體在申請外籍人士來台研修宗教教義時,需遵守以下要點: 1. 根據《研修宗教教義要點》第9條,當外籍人士入境及研修期滿時,宗教團體應在7日內函知宗教主管機關(如為地方政府則副知內政部)。 2. 如果外籍人士因休學、退學、轉學、變更研修資格,或者行方不明,宗教團體應在發生事實後3日內函知內政部移民署、當地服務站、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並副知該宗教主管機關及內政部。 3. 宗教主管機關在得知上述情事後的10日內,應將外籍人士入學及學籍變更等資訊登錄於內政部建置的全國宗教資訊網站。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宗教團體和相關政府部門對於外籍人士的入境研修活動有相應的監管和資訊交流機制,以維護宗教研修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參考資料: - 內政部移民署官方網站。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第 9 條規定:「九、研修宗教教義之外籍人士入境及研修期滿出境時,宗教團體應於七日內函知宗教主管機關,如為地方政府…」(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宗教團體申請外籍人士來臺研修宗教教義要點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