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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抵繳遺產稅贈與稅不動產辦理移轉登記為公有,應以稅捐稽徵機關准函為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無須檢附移轉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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