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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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原則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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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原則的制定根據是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第2項的規定。
- 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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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一、本原則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原則的制定根據是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第2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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