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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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自治條例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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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第1條,該條例是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條第1項規定所制定的。此外,該條例未規定的事項,則適用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參考資料,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條第1項規定了建築基地面臨現有巷道時應申請建築線指示。同时,根據該編第12條第1項,現有巷道指的是非都市計畫道路,並符合供公眾通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巷道等情形之一。 因此,高雄市現有巷道改道或廢止自治條例第1條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條第1項規定所制定的,並且適用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
- 自治條例名詞
- 第八條第一項條文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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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