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7

快速跳轉

依本自治條例請求補償之人,已受有損害賠償給付或因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依其他法令規定所受之金錢給付,應自補償金額中減除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第7條,當申請補償的人已經接受到其他損害賠償或根據其他法令規定而受到金錢給付時,補償金額應扣除這些已經接收到的金額。 例如,如果一位申請人因協助警察拘捕人犯而遭受損害,已經獲得了其他法律規定下的賠償,那麼在這個自治條例下他申請的補償金額將會減去其他已經獲得的賠償金額。

  • 自治條例名詞
  • 損害賠償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第 7 條規定:「依本自治條例請求補償之人,已受有損害賠償給付或因協助警察拘捕人犯依其他法令規定所受之金錢給付,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北市民眾協助警察拘捕人犯損失補償自治條例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