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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 第 1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一一五、卷證發送前,應就發送之卷證及附件詳細對,並綑紮妥善,發送之公函須檢附卷證標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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