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 第 7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十二、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委任不具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第四十九條之一第一項、第四項規定之資格者到院閱覽,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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