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19

快速跳轉

十九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全年無遲延未結案件,在總分項下加二分,其全年分別或同時辦理兩類以上案件均達六月以上,而無遲延未結案件者,在應計分之各類案件總分項下各加二分。但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其自任受命法官之案件及其所配置之法官全年均無遲延未結案件者,始得加分。調解事件全部調解成立或視為調解成立者,在總分項下每件加零點零五分。 民事事件全部和解成立者,在總分項下第一審每件加零點零五分,第二審每件加零點一分。行合議審判之事件,和解如係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於準備程序或調查證據時成立者,計算為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之成績,倘係行言詞辯論時成立者,概計算為審判長之成績。辦理第二審民刑事審判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原受命法官在總分項下每件加零點三分,審判長及陪席法官每件各加零點一分,但同一年度內,原受命法官不得超過十分,審判長及陪席法官不得超過五分。 (一) 案件經發回三次以上,判決後經上訴獲維持者。 (二) 民事事件自起訴時起,刑事自第一審收案時起,至本次分案時止,已逾四年,判決後經上訴獲維持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第19條,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在全年無遲延未結案件的情況下,將在應計分之各類案件總分項下各加二分。如果法官在全年分別或同時辦理兩類以上案件均達六個月以上,而且沒有遲延未結案件的話,也可以在應計分之各類案件總分項下各加二分。但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只有在自己任命的案件及所配置的法官全年都沒有遲延未結案件的情況下,才能加分。另外,如果辦理的調解事件全部調解成立或視為調解成立的話,每件案件可以在總分項下加0.05分。而民事事件全部和解成立的話,每件案件在總分項下第一審可以加0.05分,第二審可以加0.1分。行合議審判的情況下,如果和解是在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在準備程序或調查證據時成立的話,計算為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的成績。如果和解是在行言詞辯論時成立的話,計算為審判長的成績。如果辦理第二審民刑事審判時符合一定情形,原受命法官在總分項下每件案件可以加0.3分,審判長和陪席法官在每件案件下可各加0.1分,但同一年度內,原受命法官不得超過10分,審判長和陪席法官也不得超過5分。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找到具體與該法規有關的參考資料或相關範例。

  • 受命法官名詞
  • 和解名詞
  • 合議審判名詞
  • 受託法官名詞
  • 證據名詞
  • 言詞辯論名詞
  • 陪席法官名詞
  • 上訴名詞
  • 起訴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第 19 條規定:「十九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全年無遲延未結案件,在總分項下加二分,其全年分別或同時辦理兩類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法官辦案成績考查實施要點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