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處理人民陳訴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1 條
十一 由報章雜誌或其他途徑得悉本院暨所屬機關人員可能有違法失職等情事者,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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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我無法得知或找到司法院處理人民陳訴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1條的內容或參考資料,因此無法對其進行逐條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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