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相驗案件處理要點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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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各地檢署法醫或檢驗員受理相驗後之相驗屍體證明書,依規定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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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相驗案件處理要點第14條,各地檢署的法醫或檢驗員受理相驗後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永久保存。這表示相驗屍體證明書是起訴案件的重要證據,並且應該被當作有證據能力的文件,以提供後續審判的參考。
- 相驗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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