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法官助理管理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 法官助理之工作內容如左: (一) 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 協助法官辦理非訟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三) 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四) 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五) 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 其他法院交辦之事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法官助理管理要點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