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辦理懲戒事件作業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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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處理民間公證人懲戒事件,除依公證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及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之規定處理外,依本作業要點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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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辦理懲戒事件作業要點第 1 條,該條規定了懲戒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這些職責和權限包括根據公證法、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和法院辦理民間公證相關事務作業參考要點等相關法規進行懲戒事件的處理。這意味著該委員會必須遵守相關的法規,並依據這些法規來處理懲戒事件。具體的作業要點可以參考相關的法規文件。
- 公證人名詞
- 懲戒名詞
- 民間公證人名詞
- 公證法法規
- 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法規
- 公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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