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全國前案查詢系統作業規範 第 11 條
十一、少年前案紀錄及相關資料,除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三項及第四項有關法令規定外,其餘均不得提供。
回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全國前案查詢系統作業規範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十一、少年前案紀錄及相關資料,除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三項及第四項有關法令規定外,其餘均不得提供。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