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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四、各機關開發資訊系統時,應訂定資訊系統作業程序,以確保機關員工正確及安全的操作使用電腦,並作為系統發展、維護及測試作業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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