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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第 4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十二、資訊系統、設備、線路及設施,應實施必要之保護措施及維護,以確保資訊系統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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