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法院審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指定或選任相關領域之專家證人到庭陳述專業意見。若被害人為兒童、少年或心智障礙者時,尤應體諒其理解與表意能力未臻發展完備,得視個案情形,於審判程序中妥適適用本點規範,以確認其真意。 前項專家證人之傳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五條之規定為之。但應注意,不得拘提。
根據法院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16條,當法院審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時,可以根據職權或者依照聲請指定或選任相關領域的專家證人到庭陳述專業意見。特別是當被害人是兒童、少年或者心智障礙者時,應考慮到他們的理解能力和表意能力尚未發展完整,可以根據個案情況在審判程序中妥善適用這點的規範,以確認他們的真意。 在前述規定中,專家證人的傳喚和調查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63條至第171條和第175條的規定進行。然而,應注意的是,不得拘提專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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