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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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學院應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設置處理性騷擾之申訴專線電話(為性騷擾申評會執行秘書及幹事之辦公室電話)以利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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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學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第4條,學院應該頒布一份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書面聲明,並且設置一個專線電話來處理性騷擾的申訴。這個專線電話可以是性騷擾申評會執行秘書及幹事的辦公室電話。根據資料,這些措施有助於提供一個便利的途徑供受害人進行申訴並處理性騷擾事件。
- 頒布名詞
- 性騷擾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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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