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管理要點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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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各機關人事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各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情形,應按年列冊登記備考(格式如附表四)。 (二)每月五日前至移民署於網站所提供之「機關(構)、學校赴大陸地區人員統計表」,自行上網登錄上月赴大陸地區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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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管理要點第14條規定了機關人事單位應辦理的事項。根據該條規定,各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情形應按年列冊登記備考,並在每月五日前至移民署的網站上登錄上月赴大陸地區人數。 根據參考資料,司法院及所屬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管理要點第14條屬於機關人事管理之項目,用以確保對於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活動的統計和管理。該條第一項對於登記備考的具體要求沒有進一步細化,但根據該法規及相關慣例,通常會要求該登記備考紀錄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的時間、目的、期限等相關資訊。 至於第二項則要求各機關人事單位在每月五日前至移民署網站上登錄上月赴大陸地區人數。該登錄的目的是為了統計和管理各機關人員赴大陸地區的情況,有助於監控人員赴大陸地區的頻率和目的,保護機關人員的權益和安全。 根據提供的資料,目前我無法提供附表七的詳細內容,因此無法舉出具體的與該法條有關之範例。關於移民署網站的網址,根據提供的資料為:http://www.immigration.gov.tw/pstm/。該網站可能提供有關機關(構)、學校赴大陸地區人員統計表的相關資訊。根據該要點第14條之規定,可以推斷該統計表用於登錄各機關、學校赴大陸地區人員的統計數據。
- 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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