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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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因應本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時,針對法院(法庭)秩序及安全之維護,並兼顧訴訟關係人之權益,使執勤有可遵循之規範,特訂定本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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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辦理重大或矚目案件維安因應措施第1條,該條款是為了因應臺灣高等法院在處理重大或矚目案件時的維護法院秩序和安全以及保護訴訟關係人權益所訂定的相關措施。根據這條規定,法院需要制定遵循的規範,以確保執勤人員能有效履行職責。該條款沒有提供具體的例子或相關的參考資料。
相關函釋 1 則
- 訴訟關係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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