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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重新計票事件參考要點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十三點 (得否撤回) 聲請人經依本法條規定提出聲請,於法官開始重新計票程序後,不得撤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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