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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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海關對進口貨物實施事後稽核涉及原產地認定事項,依本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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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第16條規定了海關對進口貨物進行事後稽核時涉及原產地認定的相關規定。根據這條規定,海關在進行事後稽核時,要遵循本要點的相關規定辦理。具體而言,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認定是在事後稽核中需要考慮的事項之一,對於涉及原產地認定的進口貨物,海關會依據本要點的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參考資料:海關認定進口貨物原產地作業要點第16條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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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