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1 條
一、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受理之案件,除分案字別依本要點之規定外,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應依案件性質,分別適用「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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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1條的規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受理的案件,在分案字別之外,編號、計數、分案、報結的方法應根據案件的性質,分別適用「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的規定。 參考資料: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慧財產法庭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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