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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秘密保持命令及偵查保密令案件作業要點
第 1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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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秘密保持命令
或
偵查
保密令案件卷宗之調取、文稿陳閱、歸檔等流程,由
書記官
親自持送,或裝入專用封套或保密箱中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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