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事務官辦理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事件規範要點7

快速跳轉

七、申報權利人提出證券者,法院應以裁定酌定期間命聲請人閱覽證券,確認證券是否為真正,如為真正,該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事務官辦理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事件規範要點第 7 條》,當申報權利人提出證券時,法院應以裁定酌定期間命聲請人閱覽該證券,以確認該證券是否為真正的證券。如果確認該證券為真正的證券,則該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舉例來說,假設某人聲請公示催告某張證券。根據該條規範要點第 7 條,法院可以命令該聲請人在一定期間內閱覽該證券,以確認該證券是否為真正的證券。如果該聲請人確認該證券為真正的證券,則公示催告程序可以終結。

  • 聲請人名詞
  • 認證名詞
  • 公示催告程序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事務官辦理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事件規範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事務官辦理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事件規範要點第 7 條規定:「七、申報權利人提出證券者,法院應以裁定酌定期間命聲請人閱覽證券,確認證券是否為真正,如為真正,該…」(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事務官辦理有價證券公示催告事件規範要點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