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障被告人權,維護程序正義,避免深夜疲勞訊問,特訂定本要點。
根據參考資料顯示,法院辦理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深夜不訊問注意要點第1條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被告人的權利,維護程序正義,避免在深夜進行疲勞訊問。該條款規定,在夜間,一般情況下,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不得詢問犯罪嫌疑人,除非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2.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是否有錯誤;3.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4.有急迫情形。這些情形是例外情況,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才能在夜間詢問犯罪嫌疑人。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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