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法院應免費提供被告早餐,不得應被告要求代購或由其家屬提供。但有醫療上需要,經法院同意者,得由被告家屬提供。
根據上述條文,檢察官聲請羈押被告期間,法院應提供被告早餐,且被告不得要求代購或由其家屬提供早餐。然而,如果被告有醫療上的需要且經法院同意,則可以由被告家屬提供早餐。 參考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四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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