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管理作業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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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 (檔卷管理單位) 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之裝訂及保管,由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以下簡稱書記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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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提到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管理作業要點第 2 條,這項規定確定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的裝訂及保管責任由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負責。由此可見,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是負責管理並保存大法官審理案件檔卷的單位。 參考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the/announce/index4.aspx?fi=20200819091223R1.pdf&dm=14&n=DCBACC06C1A451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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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