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應行注意事項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一、關於第十一條部分: 法院審理案件,需其他機關配合者,例如:鑑定或調取相關文書紀錄等,如相關機關未能積極配合,必將造成案件之延宕,為達到妥速審結之目的,法院得依本法第十一條要求相關機關優先儘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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