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97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2

快速跳轉

二、本計畫選送出國專題研究(以下簡稱專題研究),採公開甄試,選送名額由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甄審委員會決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這條法規,97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的甄選過程是以公開甄試的方式進行。選送的名額由司法院甄審委員會來決定。這表示申請人需要參加公開的甄試程序,並且最終的名額由該委員會來選拔。至於具體的公開甄試過程和評選準則,這些資訊需要進一步查詢司法院相關的相關規定文件或公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97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97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 2 條規定:「二、本計畫選送出國專題研究(以下簡稱專題研究),採公開甄試,選送名額由司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甄審…」(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97年度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選送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