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貳、編號
>
家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二、
家事事件
繫屬
於法院時,應即在卷面上編列卷宗號數,並按年度、事件種類及繫屬次序,分別編號;事件於分案以後之年度終結者,仍用原卷宗號數。
找編章節
壹、總則 §1
開新分頁
貳、編號 §2
開新分頁
參、計數 §6
開新分頁
肆、分案 §16
開新分頁
伍、報結 §17
開新分頁
甲、家事訴訟事件 §17
開新分頁
乙、家事非訟事件 §26
開新分頁
丙、家事履行勸告事件及家事強制執行事件 §38
開新分頁
丙之一、家事調查事件 §40-1
開新分頁
陸、附則 §41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