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再審事件,於調取全卷後分案。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程序初步審查要點第12條,再審事件在調取全卷之後會進行分案。這意味著再審事件的審理程序會在確保調取了全部的案卷之後進行分配給相應的法官進行審理。這樣可以確保再審案件的公正性和適法性。 參考資料: 最高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程序初步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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