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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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學院指定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專人,應依本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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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根據法官學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第17條,法官學院應指定專人負責個人資料檔案的安全維護事項,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這是為了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並且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具體實施方式可以參考相關法令或指引文件。
- 個人資料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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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