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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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職務監督權人依法官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為書面發命令促其注意或書面警告處分者,發給年終工作獎金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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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描述,這是根據一篇判決書提到的法條,稱為「一百十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 7 條」。根據參考資料上提到的資訊,這是一條法條,沒有進一步的說明或解釋。根據問題所提及的判決書,七條指出,當法官接到書面的注意或警告處分時,將只能獲得年終工作獎金的四分之三。然而,沒有提及這項規定的具體內容,也沒有提到相關的範例或參考資料。因此,關於這項法條的更多細節,我無法給出確切的回答。
- 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條文
- 書面警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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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