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 38 條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根據這項法規,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在公布的當天即生效。這意味著法規中所規定的內容和程序在公布之後可以立即適用。具體的例子可能需要參考該條例的內容和相關法律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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