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非常時期刑事訴訟補充條例,於本條例施行之日廢止之。
根據《復員後辦理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35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此條例是用於規範復員後的刑事訴訟程序,並於公布時開始生效。另外,在非常時期時,這個條例將被廢止,即不再適用。 參考資料:《復員後辦理刑事訴訟補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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