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防治及處理性騷擾要點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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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點 本要點未盡事項,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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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最高法院防治及處理性騷擾要點第16條,當最高法院進行性騷擾事件的調查時,有權考慮當事人的身心狀況,並主動提供心理輔導和法律協助。這條規定旨在確保當事人充分獲得支持和保護,以應對他們可能面臨的心理創傷和法律問題。 例子: 如果有人報告遭受性騷擾,最高法院在調查過程中可能會發現被害人受到情緒困擾或心理壓力。根據該規定,最高法院可以主動提供心理輔導和法律協助,以幫助被害人應對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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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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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